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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纸变成钱”!一文轻松读懂何为知识产权证券化

晨星 文化产业评论 2021-07-16


第2211期文化产业评论


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12月14日我国首支知识产权证券化标准化产品“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获批,实现了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的突破。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运营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让一纸知识产权证书得以变成一笔可衡量的资金,为知识产权插上金融的翅膀!


 

作者 | 晨星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编辑 | 时昊君


正文共3637字 | 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2018年12月14日,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实现了零的突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等部门的指导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证券化标准化产品“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文科一期ABS”,注: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获批。

 

知识产权证券化,到底是什么?

 

咱们先来讲个小故事:

 

小李在村口开了一间餐馆,每月稳定收入3万元,小李想要重新装修店面,需要16万元,但他手上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他找到了做金融的老金,老金说,“我可以一次性给你16万元,只要你把未来半年餐馆的收入都如数交给我,我把这些收入做成一个资产项目。”,小李同意了。

 

但是,老金手上也没有这笔钱,不过他写了几张投资协议书,找到了村里有钱的几户人家,跟他们说,“我手上有个好项目,只要你们一次性把钱投资给我,我每个月给你们支付本金收益。”大家都不傻,纷纷问“我怎么相信你每月可以按时还本付息?”老金解释说,“我和村口小李签订了协议,他那家餐馆未来半年中每月的收入都会交给我,我之前也问过村长意见,村长认为小李一向老实厚道,接下来肯定会一如既往用心经营餐馆,而且小李的哥哥也同意了如果到期小李赚的钱不够还给大家,他哥哥帮他补上不够的部分。”这时,旁边的小李也说话了“我也跟大家一样签一份投资协议书,到时候先还大家的钱,最后再算我自己的那份。”

 

大家总体感觉这笔投资还不错,纷纷与老金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小李快速拿到了资金进行重新装修,餐馆生意日益火爆,如期把餐馆收入转给老金,老金又按照协议约定收益把钱转给投资的乡亲,他自己则从小李的收入与支付给乡亲们的差价间获得了可观的收入。

 

这个故事讲的就是资产证券化,通过把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

 

小李=原始权益人


餐馆每月所产生的现金流=基础资产


老金=协调人/管理人/销售机构


收入形成的资产项目=特殊目的载体(SPV,SpecialPurpose Vehicle


金写的投资协议书=资产支持证券


村长的意见=信用评级


小李哥哥的差额支付承诺=外部增信


小李自己购买投资=内部增信

 


通过这个小故事,朋友们应该不难理解开篇说到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了,即是把餐馆未来的现金流收入替换成知识产权未来的现金流收入。知识产权证券化与传统资产证券化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基础资产是知识产权,而不是实物资产。

 

咱们可以先看一下本次文科一期ABS的简易版交易结构图:

 



原始权益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科租赁”)


基础资产=知识产权未来经营的现金流


协调人/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

投行”,是第一创业的全资子公司)


管理人/销售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第一创业”)


特殊目的载体=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外部增信=北文投的差额支付承诺

 

从上图可以看出,文科一期ABS最大的亮点是基础资产,也就是知识产权。在这里,咱们还得说说文科租赁的业务模式。举个例子,某影视企业拥有剧本著作权,但缺少资金来拍摄影视剧,于是企业把剧本著作权卖给文科租赁,再从文科租赁租回剧本进行拍摄,租约到期再回购剧本著作权。

 

这种业务模式使得文科租赁集聚了大量的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本次文科一期ABS的基础资产正是这些知识产权未来经营的现金流收入,具体涵盖了艺术表演、影视制作发行、信息技术、数字出版等文化产业领域的51项知识产权,总规模达7.33亿元。

 

政策春风之下,三方合力共促知识产权证券化破局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发行企业知识产权集合债券”。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


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


2018年,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

 


受益于政策春风,我国知识产权体系已逐步建立,优质知识产权储备、知识产权评估及质押、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等方面不断完善,都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重要基础。本次文科一期ABS得以成功发行,离不开这些重要基础,同时也与主管部门、发行审核机构和发行主体之间高效顺畅的协同工作机制紧密相关。

 

主管部门方面,借助这一契机,国家知识产权局、证监会等部门牵头,专门成立了“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指导工作组”,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资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北文投等部门共同参加,各方就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和产品发行等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

 

发行审核机构方面,深交所深入参与了前期召开的多场研讨会,对产品发行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文科一期ABS从申报到反馈、获批仅用了12个工作日,比常规的审批时间缩短了2倍以上。

 

发行主体方面,文科租赁作为我国首家文化融资租赁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开展各类无形资产租赁业务,此前也有过主要以无形资产作为租赁物发行的租赁ABS的经验。针对知识产权证券化中价值评估和风险控制难的问题,文科租赁组建了120人的专业团队,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评估办法和风控体系。本次进入文科一期ABS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均经过严格的风险审查,并且引入了北文投作为外部增信,有效提升了文科一期ABS的信用等级和抗风险能力。

 


从零到1的过程都是艰难的,从1到N则相对容易。文科一期ABS实现了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的突破,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运营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让一纸知识产权证书得以变成一笔可衡量的资金,为知识产权插上金融的翅膀!

 

“让纸变成钱”,还有多遥远?

 

业界之所以如此重视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因为我国绝大部分的文化企业都是没有多少实物资产,却拥有很多专利、版权、商标的小微企业。以专利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我国2018年专利申请数累计超过351万件,有效专利申请数累计超过1125万件。而轻资产企业在传统融资渠道上天然不具备优势,如果可以通过证券化来盘活这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让一张张知识产权证书变成一笔笔真金白银,这些资金再投入到文化企业的实际经营中,将会大力助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对融资者而言,知识产权证券化在获得融资并将风险分散的同时,还可以保留并使用知识产权,只是把知识产权未来的收益转移到特殊目的载体中。而且,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融资金额一般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相对便宜且持久的资金,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

 

此外,知识产权证券化也是一种表外融资的方式,即这项融资既不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表现为某项资产的增加,也不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方表现为负债的增加,因为知识产权证券化只是预支了未来的现金流,如此一来,企业的财务状况便得到了优化。

 


对投资者来说,知识产权证券化将知识产权从融资者处转移到特殊目的载体机构,实现了风险隔离,有了专业的机构把控,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看好的知识产权,不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前期调研。在投资风险与收益方面,知识产权证券化介于股票和债权之间,加上其良好的流动性,不失为投资者心仪的投资标的。

 

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成功实现零的突破,为知识产权在资本市场中得到价值转化带来了无限遐想。但是,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路上还有两只重量级的“拦路虎”——资产估值难和风险控制难。

 

如何客观合理地衡量和确定相关知识产权的价值是证券化的核心问题。现阶段,个别估值机构通过把收费与估值挂钩,导致估值偏离知识产权本身价值,这将极大影响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进展。希望监管层及行业机构可以从知识产权的价值、技术、权利等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将知识产权的隐形价值显性化,才能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全面开花。

 

知识产权证券化最大的风险在于发起人未来能否保证资金链循环的安全性。基于此,在风险控制上,首先要对基础资产进行严格把关,选择未来现金流稳定、可预估的优质知识产权;其次在设置基础资产池的时候,考虑配置不同企业的不同知识产权,有限分散基础资产风险;再者,通过增加内外部增信等措施来降低风险。

 

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


最后,

文化产业评论祝大家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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